短租注意事項:
一、承租人資格/證明文件:
本國國民:承租人須年滿20歲,且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及監理單位認可之汽車駕照,並以信用卡支付款項。
注意事項:
1.國際駕駛執照簽證為另一項駕駛許可證明,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5條規定:持互惠國所發正式有效之國際駕駛執照,在我國境內作30天之短期停留者,准予免辦簽證駕駛汽車;如停留超過30天者,仍應填具國際駕駛執照簽證申請書,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簽證。
2.國際駕駛執照之簽證最長為1年,若原照或停居留證明有效期間未滿1年者,以先屆滿之日期為準,逾期不得駕駛汽車。
3.國外客戶租車,另會刷一空白簽單,空白簽單上都會註明為"Traffic fine only , 罰單專用",主要在租車期間,如有超速違規、停車單未繳納,之後交通處會在1~2個月後,郵寄催繳單至本公司,我們收到會先 e-mail給您確認,無問題將以空白簽單為您繳納,在這需告知,罰款刷卡付費銀行會收取10%的手續費用,需請注意。
4.會員卡限本人使用,每次租車限租一台,不得一卡承租多台併用。
二、假日定義/營業時間:
假日定義:週五(00:00)至週日(24:00)、國定假日及其前一日、連續假日及其前一日。
平日定義:週一至週四,除假日外。
營業時間:週一至週五 8:30~18:00(以各服務據點營業時間為準),請於營業時間內至服務據點辦理取/還車手續。
三、租車里程限制:
日租:每日限駛里程為400公里,長天數依折扣比率計算
超出部份:每公里另加收2元
四、逾里程數/逾時費用/燃油規定計算:
逾里程數: 超出部份每公里另加收2元。
逾時費: 日租逾1小時以上者,每小時加收租金300元(地域性不同而有所差異),逾4小時以上(含)者,以一日租金計算。
燃油規定: 車輛所使用之燃油由承租人自備,還車時油量若少於出車時油量,承租人得自行至加油站加油方式補足。
五、續租:
1. 承租人如欲續租,請在約定還車時間之前通知本公司(本公司保留是否續租之權利)。
2. 續租超過一天,需重新辦理租賃手續;如未辦理則出租人有權不通知逕行取回車輛。
3. 承租人逾時未還車或續租時,未還車前雙方權利義務仍以租賃契約書約定為準。
六、預約保證金:
車輛預約需支付預約期間租金總費用30%為保證金;無預付保證金者不保留優先承租權,本公司仍保有出車決定權。
※取消交易須酌收營業損失/手續費:
1. 於預定取車日當日或不通知取消,不退保證金。
2. 於預定取車日前1 日內取消(不含取車當日),退保證金20%。
3. 於預定取車日前2-3 日前取消(不含取車當日),退保證金30%。
4. 於預定取車日前4-6 日前取消(不含取車當日),退保證金40%。
5. 於預定取車日前7-9 日前取消(不含取車當日),退保證金50%。
6. 於預定取車日10 日前(含第10日)取消(不含取車當日),退保證金100%。
七、出險說明:
為保護您的權益,承租車輛發生碰撞或失竊時,請保持現場,並立即報警處理,切勿與對方私下和解,並立即和本公司聯絡,否則承租人須負賠償責任,並無法享租賃契約書保險理賠保障。
八、其他注意事項:
1. 其餘未盡事宜,以汽車出租單(租賃契約書)條款說明為準。
2. 本費率表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。惟各項費用或條件本公司保留異動之權利,如有異動調整時,本公司不另行通知,並以承租時之公告版本為準。